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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3-07-03 10:47:20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决定7月7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13年7月7日(星期日)10时00分至10时23分。
二、警报信号分三种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
(三)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试鸣期间每种警报只鸣响一个周期,每个周期3分钟,三种警报之间间隔1分钟。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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