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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对城镇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收费

时间:2015-03-23 09:40:10  来源:  作者:

水量基数分三级进行设置
本报讯(记者庞佳艺周永)为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更好地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水,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3月20日,市物价局组织召开全市城镇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定听证会,市法制办、规划局及供水企业、小区居民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听证会。
据了解,新拟定的阶梯水价计量将以住宅为单位,一套住宅为一户,以年度为计量周期。同时,对已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阶梯水量按照三级设置:第一阶梯:居民家庭每户月用水量为10立方米以下(含10立方米),2元/立方米保持不变(不含污水处理费);第二阶梯:居民家庭每户月用水量为11―15立方米(含15立方米),按照上级文件确定的居民阶梯水价级差1:1.5:3的比例计算,3元/立方米(不含污水处理费);第三阶梯:居民家庭月用水量在15立方米以上,为6元/立方米(不含污水处理费)。
听证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市物价局关于《定州市城镇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定的听证方案》进行了深入讨论,原则上同意阶梯水价制定方案。同时,针对保证收费公开透明、完善用水计量方式、加强节约用水宣传力度等多方面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考虑听证会参加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市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将最终定价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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