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新亮)记者从市交通部门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今年清明节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时间为:4月4日00:00至4月6日24:00;五一劳动节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时间为:5月1日00:00至5月3日24:00。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北京时间为准;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车道的北京时间为准。免费车辆的范围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
据了解,我市辖内各公路收费站将在清明节和五一劳动节开始前一天,更换“免费通行提示标志牌”的免费通行时间,及时向社会公示。收费站将重点做好免费政策执行起止时间段转换管理工作,在规定的零时免费起始时间,收费人员会及时按下收费键盘上的“紧急键”,把车道自动栏杆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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