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冀地税发[2015]96号)文件精神,经过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本单位公示等程序,通过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李超洧同志作为河北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按照程序,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0312-2338925
责任编辑:
按照《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冀地税发[2015]96号)文件精神,经过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本单位公示等程序,通过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李超洧同志作为河北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按照程序,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0312-2338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