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我市自1月15日0时-16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严于三级(黄色)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1)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具体减排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4)实行交通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建成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为保障民生,办理通行证的除外)通行。
(5)限产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降低生产负荷,减少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除保障民生外,全市范围内所有经营性(洗浴、饭店、宾馆、门店、建筑工地等)燃煤设施、工业企业燃煤工序全部停止使用;铸造行业的选料工序、铁渣选料厂、防水卷材、塑料行业全部停产,加强对厂区内煤堆、料堆的围挡与覆盖。
(6)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内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全市范围内混凝土搅拌站停止施工,建筑施工现场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渣土运输车辆停运,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加强对全市范围内露天物料堆放场所的遮挡与覆盖。
(7)非冰冻期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频次,冰冻期根据地面温度,适当调整作业频次。
(8)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焚烧秸秆等禁止行为的监管。
定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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