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人社〔2015〕121号文件中规定:“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为推进我局工作业务正常开展,现根据工作需要,特申请将原“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失业登记证专用章”变更为“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证专用章”。原“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失业登记证专用章”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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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冀人社〔2015〕121号文件中规定:“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为推进我局工作业务正常开展,现根据工作需要,特申请将原“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失业登记证专用章”变更为“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证专用章”。原“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失业登记证专用章”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