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对待生命一样守护这片海
海南:紧盯突出问题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资源
【习近平总书记到海南考察】
今年4月10日至13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来到海南省三亚、五指山、儋州等地进行调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海南要坚持生态立省不动摇,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对热带雨林实行严格保护,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向世界展示中国国家公园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丰硕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3次考察海南,足迹遍及琼州大地的港口码头、育种基地、美丽乡村,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大的力度为海南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
近年来,海南省检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海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融入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紧盯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加强保护海南特有的海洋生态环境资源。
据统计,2021年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海涉林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738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涉海涉林受损林地、耕地4560余亩,清除固体废物34.7万吨,追偿生态修复费用近5000万元。
不断加大热带雨林资源生态保护力度
“海南热带雨林不是光属于海南,是属于全国人民的,是属于地球的,是国宝。”五指山市检察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主动扛起保护五指山热带雨林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不断创新热带雨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制度和机制建设。
2020年7月下旬,五指山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五指山脚下的水满乡什猿岭河道旁存在农户搭建竹寮养殖鸭鹅和放养黄牛的情况,严重污染河湖水质,且造成地表水水质超标。对此,五指山市检察院干警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并采集水样,经检测水样中石油类和粪大肠菌群严重超标。
2020年8月,五指山市检察院组织该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水满乡政府三方,就水满乡什猿岭河道水质超标问题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除五指山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外,水满乡政府对辖区地表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有监管职责,应负责具体整改工作,引导养殖户妥善处置所养殖家禽,或者引导养殖户转产。
随后,多个行政职能单位各尽其职,对水满乡什猿岭河道水质超标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并结合《海南省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六水共治”攻坚战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河湖问题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水质达标。与此同时,五指山市检察院加大对海南热带雨林资源生态保护宣传力度,对市林业局、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五指山分局等行政机关,开展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宣传讲座,增强了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
“为热带雨林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是海南省检察机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具体行动。针对职能部门未及时履行职责,造成河流水质污染等情况,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介入,推动职能部门积极作为,破解公益受损顽疾,并推动建立河湖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海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刘本荣告诉记者。
瞄准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难点发力
位于海南岛东北部的文昌市铜鼓岭,三面环海,沙滩如银、海水湛蓝。然而,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当地村民在未办理建设、环评、水产养殖等手续的情况下,陆续在自然保护区内建设水产养殖场,并存在违法排污等污染生态环境的行为。为此,文昌市检察院结合地域特点,瞄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难点痛点,持续组织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在办理符某华与文昌市生态环境局环保行政处罚执行监督案中,文昌市检察院发现铜鼓岭保护区内共有违建养殖场54家,养殖场集中建在保护区东部200米海岸带范围内。该线索被移送给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办理。2021年3月,检察干警协同文昌市林业局等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时,发现铜鼓岭保护区内大部分养殖场仍正常生产经营,养殖废水直排入海。
针对行政机关职责不清、相互推诿,致使违法建设的养殖场持续处于经营状态,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帮助厘清责任,并结合案情向海南省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铜鼓岭保护区内违建养殖场进行全面清查,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命令,对已拆除的5家养殖场残留的建筑垃圾及管道等主要设施予以清理,并做好相关生态修复工作。同时,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还向文昌市政府书面发函,请其协同开展铜鼓岭保护区内违建养殖场拆除及生态修复等工作。
检察建议和书函发出后,引起文昌市政府和海南省林业局高度重视,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措施。2021年7月,海南省林业局对案涉违建养殖场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对5家已拆除养殖场残留的建筑垃圾及管道等主要设施进行清理,并联合文昌市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龙楼镇政府进行全面清查,对54家违建养殖场制定清退方案。
推动构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大格局
海口市海甸岛琼州海峡海域有着丰富的渔业资源。近年来,海口市全面开展海上综合整治,清退违规使用定置网捕捞等行为,使琼州海峡海域环境焕然一新。
2019年8月16日,正值琼州海峡(含北部湾)海洋伏季休渔期,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出海巡查发现,周边渔民在海口市海甸岛、白沙门、西秀等琼州海峡海域,违规使用定置网捕捞的情况大量存在。对此,秀英区检察院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三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定置网捕捞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检察建议发出后,海口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秀英区政府、美兰区政府、海口市公安边防支队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采取了海上巡查、联合清网、联合巡查等措施,并建立了治理定置网捕捞治理长效协作机制。经过20余次组织海上执法巡查和海上清网专项行动,相关职能部门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没收各类违规网具2699张,查获涉嫌违反休渔规定出海船只49艘,罚款22万余元,并建立了休渔期间海陆24小时联合巡查的工作制度。
为避免琼州海峡海域渔民违规使用定置网捕捞情况出现反弹,秀英区检察院牵头海口市农业农村局会签《关于建立海洋渔业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案件协商通报、线索移送、信息化建设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该院还积极推动相关单位对定置网技术进行改造,使其网目尺寸符合农业农村部的捕捞要求,有效解决了历史遗留的渔民使用定置网捕捞传统方式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
“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这一片海上绿洲和这一汪湛蓝海水”。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3月“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海洋公益诉讼案件272件,其中9件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在办案基础上,海南省检察机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立海洋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等一批符合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特点和规律的工作机制,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日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