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春红、通讯员赵磊)近日,市大气办印发《定州市2022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方案》,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聚焦工业企业、柴油货车、扬尘面源污染、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等污染控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举措,严格督导考核,精准施策、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区域联防联控,强化颗粒物管控,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全力、精准、务实打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强化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强化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国能河北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节能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市瑞泉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和日用玻璃制品行业重点企业减排;持续推进大宗货物及产品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重点企业清洁运输;对天然气锅炉整治提升进行回头看,建立台账化管理机制,全面收严管控措施;对整车制造、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制药、家具制造、橡胶塑料制品等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强力管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排放,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顶格处罚。
加大扬尘治理。全市范围内除应急抢险、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省市重点工程外的拆迁、施工工地停止拆破、土石方、护坡喷浆作业至12月31日;现场切割作业必须入棚,禁止露天切割;焊接作业期间必须配备焊烟净化装置;应急抢险、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省市重点工程等施工工程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未达到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整改验收完成后方可恢复施工;停工工地严格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中各项要求,严密苫盖裸土物料,安装楼体防尘网。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率,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全天候清扫保洁、视天气情况进行洒水喷雾作业,对机械清扫无法实施、需人工保洁的路段,改变清扫方式,使用养护车辆冲洗方式进行保洁作业,路面及道路两侧无明显积尘、无破损、无杂物、无遗撒、无垃圾堆放,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河北省工业企业料场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按照《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实施规范管理。加大对工业企业料场堆场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厂区物料堆垛、运送、倒运、装卸过程管控,严禁商砼、搅拌企业露天作业,对未达到要求的工业堆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全市范围内裸地、裸土、露天物料堆场使用2000目以上苫盖网或土工布严密苫盖,并采取全天多频次洒水或抑尘剂固化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
加强餐饮油烟管控。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执法检查,对城市建成区内存在餐饮油烟直排、未安装或未正常启用油烟治理设施、排放不达标的经营单位进行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处罚。
强化移动源管控在高速路口、国省干道口、进出市区主要路口,依托交通和交管部门的治超站、执法点,开展24小时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尾气排放达标情况,对排放不达标车辆责令维修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全市禁止销售和使用国三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叉车、挖掘机、联合收割机等),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力度,对违规进入管控区或冒黑烟等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实施处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限期对尾气处理装置进行改造,并依法对相关租用或使用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罚。未进行备案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入施工场地开展施工作业。12月31日前,除应急抢险、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省市重点工程外,非道路移动机械、渣土物料运输车辆全天禁止施工、运输;全市范围内的应急抢险、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省市重点工程全部采用国五及以上车辆进行渣土物料运输,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施工作业,夜间22时-次日8时,非道路移动机械、渣土物料运输车辆禁止施工、运输。
扎实做好禁烧工作。加大秸秆禁烧、禁散煤复烧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充分利用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火情线索第一时间交办各乡镇(街道)核实、处理,各乡镇(街道)5分钟内签收,30分钟内扑灭火点并反馈整改情况,对违法人员顶格处罚,并在公众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持续做好散煤运输、销售查处工作,取暖季前集中开展入户散煤排查、收缴工作,取暖季常态化保持散煤排查,严禁散煤复烧;各乡镇(街道)开展秸秆、杂草、生活垃圾全域大清理行动,从根源上杜绝火情发生。增加巡查频次,发现新增易燃物立即清理,彻底清除着火隐患。
全域管控,区域联防联控。安排专项巡查小组在辖区内进行污染源排查,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立即处理;确保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专人专岗,随时准备接受省、市级调度;各乡镇(街道)收到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中心热点高值通报后,必须在5分钟内签收,1小时内反馈排查整改情况,2小时内降至区域平均水平。
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加密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研判会商,科学精准管控,每日对气象变化趋势、空气质量状况进行分析,提前预判不利气象条件,根据污染等级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时调整管控重点;强化重点企业帮扶指导,在启动重污染预警期间,安排帮扶人员对重点企业入场精准帮扶,确保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期间各项减排措施,实现重污染天削峰降值;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应急响应期间应急预案执行到位、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一厂一策”实施到位,切实降低污染物排放,发挥预警响应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