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太后去世后,哲宗不再听从元?v老派执政大臣的意见。范祖禹上疏说:“高太后一死,必定有人以改先帝(神宗)之政,逐先帝之臣,归过于高太后。”他要求哲宗“守元?v之政,当坚如金石,重如山岳。”哲宗听不进这些意见。
礼部侍郎杨畏伺机上疏说:“神宗更法立制以垂万世,乞赐讲求,以成继述(继承祖述)之道。”疏人,哲宗就立刻召见,问先朝旧臣谁可用。杨畏荐章貘。吕惠卿等,主张以章貘为相,帝深纳之。
苏轼尽管对司马光尽废新法持不完全赞同的态度,并因此遭到一些保守派的排斥陷害;但因他始终是反对王安石变法的,并且是在元?v更化时期重新起用的,因此仍被哲宗视为旧党,对他非常冷落。哲宗批准了苏轼出知“重难边郡“的请求,命他知定州(今河北定县)。苏轼作为哲宗的侍读,朝廷的要员,出守边远重镇,理应陛辞。但哲宗却以“本任官阙,迎接人众“为借口,拒绝苏轼上殿面辞。苏轼说:“臣备位讲读,日侍帷幄,前后五年,可谓亲近,方当戍边,不得一见而行,况疏远小臣,欲求自通,亦难矣!”苏轼深感“国是将变”,担心急功近利之臣劝哲宗“轻有改变。”因此,哲宗虽不见他,他仍向哲宗上疏说,古代有所作为的圣人,都要先处晦处以观明处,先处静处以观动处,那么万事万物都可看得清清楚楚。不过数年,就自然知道利害关系,辨识邪正之人,然后根据这种观察采取措施,就一定能够成功。他说:“今陛下圣智绝人,春秋鼎盛(年轻),虚心循理,一切未有所为,默视庶事之利害与群臣之邪正,以三年为期,俟得利害之真,邪正之实,然后应物而作,使既作之后,天下无恨,陛下亦无悔。”(《东坡奏议集》卷十四《朝辞赴定州论事状》。)很明显,这正是他的“见得未破,不要下手,俟了而后行”的一贯主张。但是,哲宗不但没有听从他这位老师静观数年的劝告,而且把这位老师一贬再贬,终哲宗朝,再也没有让他回到朝廷。
定州是古代中山国所在。苏轼在赴定州,告别苏辙时说:“庭下梧桐树,三年三见汝。前年适汝阴,见汝鸣秋雨。去年秋雨时,我自广陵归。今年中山去,白首归无期。”(《东坡后集》卷三《东府雨中别子由》这几句诗表现了苏轼这些年生活的动荡以及知定州时的抑郁心情。)
苏轼赴定州时,雍丘(今河南杞县)县令、著名书法家米芾邀请他赴宴。苏轼与米芾是老朋友,自然没有不去之理。苏轼到后,只见屋子里摆了两张大长桌,桌上放有精笔、佳墨和一大摞纸;侧面放的酒、菜。苏轼一见大笑,知道是米芾要同他一起作字。二人就座后,一面喝酒,一面展纸作字,一两个人专门为他们磨墨,都不能满足需要。一直写到傍晚,酒喝足了,纸也写完了,才相互换了所写的字。这天他们两个均发挥了最高的书法技能,“俱自以为平日书莫及也。”苏轼同米芾的友谊是很深的,以后他从海南贬官归来,即在他去世前不久,还写信给米芾说:“岭海八年,亲友旷绝,亦未尝关念。独念吾元章迈往凌云之气,清雄绝俗之文,超妙入神之字。何时见之,以洗我积岁瘴毒耶?”(《东坡续集>卷八《与米元章书》)。
苏轼于九月二十七日离京,十月二十三日到定州。定州是北邻契丹的军事重镇,但边备却非常松弛。苏轼在《乞增修弓箭社条约状》(《东坡奏议集》卷十四)中说:“臣窃见北虏久和,河朔无事,沿边诸郡,军政少弛,将骄卒惰,缓急恐不可用,武艺军备,皆不逮陕西、河东远甚。虽据即目(眼前)边防事势,三五年间,必无警急;然居安虑危,有国之常备,事不素讲,难以应猝。”苏轼还说这里是“承平百年烽燧冷。(《东卷后集》)卷三《雪浪石:》)一个“冷”字,深刻揭露了当时边备松弛的情况。为了加强边备,苏轼一到定州就提出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整饬军纪。定州军纪松弛,贪污盗窃成风。有持杖入库,盗铜锣十二面,监司明知而不检举的;有两年之间盗卖八百余件什物,值银二百五十余两的;有把禁山开垦为田,不但不予制止,反而公然征税的;有明出告示,召集军民赌博的。结果是法令不行,禁军日有逃亡,甚至聚为“盗贼”。苏轼经过了解,发现禁军一般都很贫困,十有六七的人赤身露体,饥寒交迫,营防大段损坏,不避风雨。而禁区军贫困的原因在于官吏贪污,刻扣军饷,放债取息,引以成风,将校既然违法不公,军纪自然无法整饷,所以军人都饮酒赌博。苏轼来到这里,一面严惩贪脏枉法的首犯,不如此,“无以警众革弊”;一面派人修补禁军营房,因为在苏轼看来,“岂可身居大厦,而使士卒终年处于破屋之中,上漏下湿,不安其家?”(《东坡奏议集》卷十四《乞降度牒修定州禁军营房状》。)
二是增修弓箭社。苏轼认为,沿边禁军即使经过整饬,有事时也不可用。因为将骄卒堕,由来已久,胆子很小,体力很弱,近戍短使,都要与妻子儿女泣别;被甲执仗行数十里,就累得气喘吁吁,汗流满面。如果严加训练,使这些士卒能耐劳苦,又可能引起契丹的惊疑,招致战争。
若干年来,沿边要害所聚禁军都有只能起一种壮国威,消敌谋的作用。真要打仗,还得从内地另调禁军。而平日的保境安民,得靠当地百姓。自澶渊之盟以来,老百姓自己起来组织弓箭社,不论家业高下,每户出一人,推选家资武艺出众的人为头领。他们自立赏罚,严于官府,“带弓而锄,佩剑而樵”,一面耕作,一面备边,分番巡逻。遇有紧急的事,就击鼓集合,顷刻可致千人。他们“人自为战,虏甚畏之。”在王安石变法期间,因推行保甲法,这种民间自卫组织有所削弱。苏轼主张加强弓箭社,认为“弓箭社实为边防要用,其势决不可废。”(《东坡奏议集》卷十四《乞增修弓箭社条约状》)
三是赈济饥民。元裙八年,河北诸路均受灾。苏轼估计第二年春夏之秋,必将缺粮。苏轼请求朝廷减价十分之二出卖常平米,使米价不致上涨,百姓人人受惠。(《东坡奏议集》卷十四《乞减价常平米赈济状》)但民间缺乏现钱买米,仍不免有饥饿之人,因此他又要求朝廷允许他将仓中陈米贷与各户,候丰收时以新米还官。这样,“不惟乘此饥年,人户缺食,优加赈济;又使官中却得新好白米充军粮支遣;及免年深转至损坏,尽为土壤。”(《东坡奏议集》卷十《乞将损弱米贷与上户,令赈济佃客状》)正当苏轼为巩固北方边防而采取种种措施的时候,哲宗却以“讥斥先朝”的罪名把他贬官惠州了。(李志惠)苏轼亲手所种槐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