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春红)为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市卫生局实施一系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该局在完成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药物制度和保障制度等五项改革,完成全员竞聘上岗、绩效考核和收支两条线管理,通过保定市医改办检查验收。同时,巩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加大监管力度,22个乡镇卫生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和网上集中采购配送政策。该局全面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严格准入程序,通过统一业务考试、村民代表评选确定卫生室人员,407个村卫生室通过验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和集中网采,让群众普遍享受医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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