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曹丽娟甄君如)今年以来,邢邑镇党委、政府以规范农村“三资”和重要事务民主决策、管理、监督和评议为重点,多措并举,规范管理,着力开展“阳光村务”活动。
抓教育。实行党委书记上党课制度,组织全镇“两委”干部学习党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抓制度。选择有群众基础的党员或村民,事前成立专门小组,事中对过程进行监督,事后对结果及财务支出状况进行审计,全面提高村务工作运行透明度,让村务在阳光下运行,从而消除暗箱操作,抵制不正之风。为保证监督的公平公正,还明确规定村“两委”干部及亲属不能担任监督小组成员。
抓公开。深入实施阳光村务运行机制后,有关村级重大民主决策事项,镇党委积极督促村委会通过广播、发放告知书、明白纸等形式,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村务工作公开栏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简单明了,对村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村民可以直接向村委会询问或向镇村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和财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反映。
“阳光村务”活动的开展,确保了农民对村级事务“能知道、能参与、能做主、能监督、能满意”,干部与群众沟通渠道得以畅通,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扎实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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