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中国建设银行定州支行行长李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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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十二五”规划将京津冀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纳入国家战略,支持首都经济圈、河北沿海地区、冀中南地区加快发展。
定州市2013年6月被批准为省直管市,省委、省政府对定州市的重新定位,构建了河北省“11+2”区域发展新格局,定州市作为环首都经济圈京石轴线上的重要节点城市,新型工业城市和北上南下、东出西联的重要物流基地,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定位,为定州市加快城镇化建设提供了绝佳契机。
定州市抢抓战略机遇,确定了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总体思路,统筹全市土地资源和空间布局,规划构建“三河护中山,双园拱新城;四轴连五镇,六廊通神州”的市域城乡空间格局。
城市规划确定城市性质为:新兴区域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生态园林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为北拓、南控、西优、东跨。规划以“建设新城、改造旧城、恢复古城”为指引,形成“一核两廊三组团”的城市空间形态。拉大城市框架,拓展城市发展空间,重点发展北部新区、西部工业组团及东部高铁组团。以中心城区和中心镇为核心,推进乡镇联合发展,共建共享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打造分工明确、梯度有序、开放互通、共生共荣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
作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建设银行一直是服务定州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自身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布局与新型城镇化战略高度吻合。建设银行顺应国家对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构建更有活力的城镇化金融服务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了下阶段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同时还针对城镇化进程中的政府行为、建设布局、生态保护等问题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指出在城镇化建设中不能急于求成,要尊重发展规律,注重发展质量。规范城镇化进程中的各种行为,可以促进我国城镇化良性发展,也是银行业参与城镇化建设的利好信息。深入理解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是做好城镇化金融服务工作的前提条件。
定州市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农民市民化是人的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与之配套的户籍、土地、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相关的改革将逐步配套推开。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道路,实现城市的精明增长。同时,新型城镇化建设充分尊重各类市场主体、各种资本力量的平等竞争机会。投资主体、资金供给和运作模式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政府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加城镇化建设,形成多方共同参与的综合金融供给体系。
定州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城市基础设施、农村土地开发与流转、公共服务、产业支撑、农业现代化和个人金融服务等领域都蕴藏了巨大的有效金融需求。这些领域将成为各类金融机构市场竞争的焦点,建设银行也要加强对这些领域的金融服务。
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重点服务城市内部的新城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在土地开发与流转领域,重点服务土地收储与土地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项目、宅基地复垦整理、滩涂整理,以及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可流转、可抵押而衍生的金融需求等;在公共服务领域,重点服务生态环境建设、文化传承与保护、教育、医疗、基本住房建设和社会保障;在产业支撑领域,重点服务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产业梯度转移;在农业现代化领域,重点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物流与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农业机械化、科技化;在个人金融服务领域,重点满足基础金融服务需求、创业就业金融需求、消费金融需求和投资理财金融需求。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建设银行以“四化同步”为着眼点,以投行服务为制高点,以综合金融服务为落脚点,加强品牌建设和产品创新,在不放松风险意识的前提下,紧紧依托定州市政府城镇化规划,为定州市城镇化战略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充分发挥建设银行的综合服务优势,坚持产业支撑、规划先行、绿色环保、市场运行、创新驱动等原则,打破传统信贷业务边界,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制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加强与政府沟通,综合考虑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产业支撑企业投资主体(如唐河循环经济园区、沙河工业园区、规划中的周村塑料产业园等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集群基地建设、工业骨干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中小企业等)、现代农业投资主体(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以及城镇与农村居民等各类主体的金融需求,搭配贷款、债券、信托、股权融资、金融租赁等多种融资形式,形成“投资银行+市政债”、“企业+银行贷款+政府政策”、“PPP、BT、BOT企业+银行贷款”、“社区(村级)组织+银行贷款+政府政策”等不同融资组合模式,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全方位、多元化、多渠道的金融服务综合解决方案,努力把建设银行打造成为金融服务方案的专业制定者。
金融服务新型城镇化,还要加强风险防控,创新风险管理形式,探索建立多方风险分担及利益补偿机制,避免风险向银行过度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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