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青锋通讯员李志超)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开元镇加大依法治镇工作力度,紧紧抓住制度建设不放松,以制度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该镇坚持民主集中制,凡事由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开展领导干部带头的“明责、尽责、问责”三明确活动,在镇机关推行“五公示一警示”为主要内容的激励约束机制,将每名中层以上干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工作安排和完成时限等公开,每周一集中将各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在镇政府大厅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围绕解决“四风”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健全完善了《党委民主决策制度》、《开元镇机关干部考勤、请销假制度》、《开元镇机关财务、接待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理制度》及《村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制度。实行周一党建例会、半年工作述职评议制度,狠抓制度执行。规范村务运行,严格落实“一定三有”工作机制,大力推行“421”工作法,实行党务、村务“两公开”,执行村干部任职承诺、班子成员划片分包、村级重大事项申报、村财镇管制度。今年以来,辖区21个村用“421”工作法决策村级事务10余项,没有一项出现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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