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店集市摆摊经营户:
根据定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定州市集市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自2017年4月27日(农历四月初二)起,以路代市、占道经营的集市经营户,搬迁到家具一条街(家具一条街至北环路路段),按照摊位划分位置经营,缓解交通压力,还路与民。
对不服从管理的商户、经营摊点,由公安、工商、税务、食药监、城建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对拒不配合、暴力抗法、威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17年4月21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