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双代办”获悉,10月15日前,我市将完成7个乡镇(办)42个村(街)7000余户气代煤改造任务。
按照《定州市2018年气(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给予改造用户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70%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2700元,其余由用户承担,补贴资金按实际完成任务统一拨付、统筹使用。给予改造用户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个采暖季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三年。给予供气企业燃气管道建设投资补贴户均3500元,不再收取改造用户施工材料费。农村“双代”改造用户不执行阶梯气价政策。凡列入“双代”工程实施方案的改造用户,在期限内未实施的,今后不再享受上述政策。农村地区的公办卫生所、学校和村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施“双代”工程,自行筹措资金给予支持,运行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非公益性生产经营场所,由各乡镇(办)督促用户推行“双代”工作,不享受补贴政策。
据了解,今年气代煤涉及北城区1571户、南城区1355户、西城区1431户、长安办1943户、清风店镇966户、高蓬镇9户、庞村镇116户。
我市气代煤工作启动
涉及7个乡镇(办)42个村(街)7000余户 (记者聂资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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