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办)应如何做好临时救助工作?
一是要及时受理,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按程序要求及时审核上报;二是主动发现,对本辖区范围内居民遭遇的突发情况加强排查,及时核实、审核上报;三是认真核实,严格程序把好关,完善好档案资料,注重收集辅证材料,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救助。四是落实好“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上报材料要填写真实、规范,字迹要清晰、数字要清楚、内容要完整,不得有字迹潦草、涂改、损坏等现象。办理临时救助需要哪些材料?1、1、个人书面申请(签字手印);
2、临时救助会议记录;
3、临时救助在村(居)公示栏内公示的记录(相片)
4、《定州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5、身份证证复印件;
6、农业银行账号复印件和姓名。
以上材料要填写真实、规范,字迹要清晰、数字要清楚、内容要完整,不得有字迹潦草、涂改、损坏等现象。
(完)
市民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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