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赵磊)自启动排污权改革以来,定州市始终坚持“环境有价”的理念,紧盯确权、赋能、定价、交易、监管等关键环节,核算好初始排污权账、可交易排污权账、新建项目新增排污权账、政府储备排污权账“四笔账”,坚决做到应确尽确、应报尽报、应储尽储。
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靠前服务,协助支持企业积极谋划深度治理项目,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取缔落后工艺,腾容量、扩总量,破解指标“少”的枷锁,助力绿色低碳转型,服务高质量发展。2024年,共完成排污权交易18笔,企业间交易5笔,企业与政府交易13笔,涉及金额13.2640万元。
组织对全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对现有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确权,进一步扩大排污权交易主体基数,并征收排污权使用费。全市持证企业465家,其中重点管理许可证42家,涉及到四项污染物(SO2、NOX、COD、NH3-N)的确权企业10家,共征收2023-2025年排污权使用费244.25万元;简化管理许可证共涉及到四项污染物确权企业115家,其中有偿取得的19家,无偿取得的96家。无偿取得的96家共征收2023-2025年排污权使用费29.0708万元。截至2024年底,四项污染物的政府储备分别为SO290.6吨、NOX2127.7吨、COD1929.5吨、NH3-N440.6吨。
聚焦企业关切,推行“一站式”服务,在减环节、压时限、强服务上下功夫。以河北旭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例,因其环评审批时间比较早,原始环评手续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并未核算,在初始排污权核定确权环节,面临技改工艺复杂和环评手续繁多等问题。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的“点对点、一对一”帮扶指导,协助企业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就完成了四项污染物排污量精准核算,确权时间大幅缩短,综合成本有效降低的同时,率先完成重点管理许可证企业初始排污权征收工作。
将排污权交易的政策背景、权属定义、工作进展、交易因子、交易价格及范围、有偿使用、金融赋能、排污权交易平台操作流程、排污权“绿色信贷”等企业关心关注内容送达至各持证排污单位,并通过微信公众号讲解、结合主题日现场宣传等活动,在全社会树立资源有限、资源有偿、生态环境有价意识,让“谁排污谁付费、谁减排谁受益”成为企业的共识和行动自觉,提高企业治污减排的主动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下一步,定州市将落实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盘活闲置资源,推进产业优化调整,激励企业自主减排,全力做好服务保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