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打造“环境整治、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田园风光、舒适宜居”的现代农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的要求,制定我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实施“环境整治、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五大工程,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传承优秀文化,加快打造“环境整治、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田园风光、舒适宜居”的现代农村。
二、主要任务安排
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结合我市开展的“乡村道路建设”、“低压电网改造”、“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个三年攻坚战,进行配套改造、整体提升。
(一)实施环境整治工程。
1.全面开展“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彻底清理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以及村庄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坍塌破房、残墙断壁;清除院落内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及时清理畜圈粪便,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2013年底,全市重点区域各行政村要完成“四清”任务,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即:每个村要至少建设一个固定填埋场,配备卫生保洁员和垃圾清运人员;各乡镇(办)要采取财富积累、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等多种手段筹措资金,各村也要迅速研究制定乡村环境卫生费征收管理办法,解决“四清”机制运转所需资金短缺问题。
2.加快推进“四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2013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要完成“四化”任务。“净化”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四清”,
由市环保局牵头。“绿化”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亮化”工作由市供电公司牵头。“美化”工作由市文明办牵头。
(二)实施民居改造工程。1.稳步推进新民居建设。市委农工委牵头,在布局上要
向城区、园区周边、重点镇及沿国、省道,沿高铁、高速公路两侧等重点区域倾斜,优先选择基础条件好、支部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建设,以原申报的32个新民居项目(34个村)为重点,抓配套、抓提升、抓拓展,增强对周边村庄的带动能力和人口吸纳能力。
2.改造提升现有住宅。市住建局牵头,加大危房改造力度,鼓励农民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型墙体建材、环保装修材料,改造提升现有民居。严格规范危房维修标准,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到2015年底,完成2100户危房改造任务。
3.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特色村落建设。市住建局牵头,逐步完成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内历史建筑修缮、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保护和开发机制,到2015年底,省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全部完成修缮改造任务。
(三)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推进农村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市交通局牵头,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连村道路建设、村内街道硬化和农村客运服务网络建设。到2015年底,全市重点区域和重点村庄村内主街道全部实现硬化。市水利局牵头,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到2015年,已列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的村全部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供电公司牵头,加快农村电网改造,保障用电需求,到2015年底,未完成农网改造的村全部完成。
2.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市住建局牵头,采取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沼气净化池等适宜方式,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积极推行“户收集、村集中、乡(镇)运送、县(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到2015年底,垃圾填埋场周围20公里以内的村庄产生的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
3.推进农户厨房改造。市农业局牵头,推广使用先进炉具、灶具,积极推进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到2015年底,新增沼气用户17000户、秸秆压块炊事采暖385户。
4.推进农村厕所改建。市卫生局牵头,加快改造农村露天户外厕所,推进粪便无害化处理。到2015年重点村庄基本完成厕所改造任务。
(四)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1.加强农村教育设施建设。市教育局牵头,充分考虑学生上学方便和交通安全,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扶持农村幼儿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农村校车配备与管理,保障中小学生上学安全。
2.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和活动场所建设。市文广新局牵头,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到2015年底,每个行政村都要建有文化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安装覆盖面达到60%以上。
3.加强农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市卫生局牵头,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建设一个不低于60平方米的标准化卫生室。
4.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市民政局牵头,着力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到2015年,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集中供养能力达到80%。
(五)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工程。1.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市环保局牵头,严格执行农村污染物排放标准,集中治理乡村规模小的污染企业,推进农业清洁示范区建设。
2.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市国土局牵头,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对农村和工矿企业废弃地实施综合治理。
3.大力开展农村植树造林。市林业局牵头,建设环村林带,在房前屋后、村里村外、田间隙地、道旁、河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打造村在林中、人在绿中的良好生态环境。到2015年,全市村庄绿化率达到30%以上。
4.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市环保局牵头,结合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编制农村区域性建设规划,成片连村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到2015年底,建成国家级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2个。
三、实施步骤
以镇村体系规划为遵循,本着“发展中心村、提升一般村、打造特色村”的基本思路,按照面上整体推进,沿高铁、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支干道和沿城、沿景区、城乡结合部、产业园区周边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等重点区域率先突破的工作路径,分期分批全面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力争全市农村面貌年内求突破、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
(一)2013年,全面启动、重点突破。在乡镇(办)指导下,各村制定三年改造提升目标任务,年内全面完成“四清”和“四化”任务。重点抓好244个村庄的改造提升工作,并建立“四清”“四化”长效机制。没有列入2013年改造提升重点的村庄,也要逐村搞好规划,同步启动,整体推进。
(二)2014年,扩点扩面、明显见效。总结先进经验、完善配套政策,巩固和扩大“四清”、“四化”成果,并着力对重点区域村庄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其他村要按规划和有关方案实施改造提升。
(三)2015年,全面提升、实现目标。对剩余的村庄,全面推进改造提升工作,确保2015年底全市行政村基本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建立长效化的农村公共设施和环境管护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人大、政府、政协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市委农工委,办公室设十个推进工作组。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领导机构,作为“一把手”工程统筹谋划、精心部署、强力推进。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乡镇(办)党政组织及村“两委”是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有关规划量化目标,实化措施,深入扎实地加以推进。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配合部门、工作任务、标准要求、实施步骤、推进机制、时间节点以及资金筹集办法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工作落实,负责对各乡镇(办)进行业务指导、督导调度、观摩检查和年度考核。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任务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和标准把关,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机制建设。每个乡镇(办)要成立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村庄都要编制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规划;开展帮扶帮建,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和部门帮扶制度,做到每个村都有党政干部联系、有部门帮扶、有干部驻村指导,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形成持续帮扶帮建机制;强化宣教机制,广泛宣传推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通过制定村民公约、签订卫生责任状等形式,落实好村民的环境卫生责任义务,建立制度保障。
(四)加大投入力度。市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对今年确定的重点村给予奖补,按照分项考核的办法,达标一项,奖补一项,市有关部门也要安排年度计划及方案步骤对新民居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农村危房改造等安排项目资金对重点村予以倾斜。要充分发挥集体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民积极投工投劳,用好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增减挂钩指标收益的80%要用于置换出建设用地的村庄改造提升。
(五)造浓工作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实施步骤,通过开辟专题、专栏、专访和组织各类宣传活动,总结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考核奖惩。实行每季一调度、半年一观摩、每年一考核的督导考评制度,严格工作问责制。建立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采取多种方式,查找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