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治中山
公元前406年,魏文侯拜大将乐羊攻灭中山之后,派太子击留守中山,又诏命李悝辅佐。后命李埋治理中山。
李悝:又名李克,是卜子夏的学生,是战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他继承法家先驱思想,实行“安民治国”的策略,认为民有地而耕才心安,民心安国才稳。在中山他鼓励农耕,限制地主大户发展。压减税赋,完善法律条文,为后来他任魏相时的革新奠定了基础。
一次,苦陉(今定州邢邑)县令向他呈报的业绩薄册中,赋税比过去多了。李悝非常严肃的说:“巧言话语听了教人喜欢,但是不合乎义理,这叫作欺诈不实的‘窕言’,你县本来没有山林、泽谷的有利条件,赋税却比过去多了,这叫作‘窕货’(不正当的财货)。君子是不听‘窕言’,不接受‘窕货’的,你还是免掉此举吧。”
后来,魏文侯拜他为相,他既得到了文侯的信任,又有像卜子厦这样一批新兴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的支持。他在供职相魏的十年中,卓有成效的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进行了彻底的革新。
在发展经济中,李悝提出了“尽地力之教”和“平籴法”。
所谓“尽地力之教”,主要是破除旧有的阡陌封疆,鼓励自由改辟耕地,充分利用土地。如:规定房前屋后要种植桑树;田间地埂要种蔬菜、瓜果;为避免自然灾害对单一作物的影响,规定必须同时种上五谷杂粮。这都是为了增加农产品,防止自然灾害致农民贫困破产。李悝看到从春秋到战国初,刚刚发展起来的小农经济十分幼弱,如不扶持,遇到天灾人祸,就会破产。其后果必将是人民四处流亡,劳动力丧失,土地荒芜,税赋无收,国库空虚。从而造成“盗贼”四起,威胁国君的统治。为解决这个矛盾,他一面采取“尽地力之教”,一面又实行“平籴法”。
“平籴法”和“尽地力”互为补充,从不同的角度,促使农民勤于耕垦。据《汉书.食货志》载,李悝认为:“籴甚贵则伤民,甚贱则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为了政局稳定,就得使农民生活安定,重要的是把农民牢牢的束缚在土地上。“平籴法”就是这个目的。李悝的具体做法是:当收成时,农民交纳什一之税,留下自用的粮食外,其余的粮食由政府按定价收购。待到荒年缺粮食时,保持粮价稳定。这样一来就“使民无伤而农益劝”(《汉书.食货志》),人民生活安定,政府财政收入也有了保证,从而达到国富民强,使魏的统治得到巩固和发展。
在政治上的革新,《说苑.政理》中说:李悝实行“食有劳而禄有功”,“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具体说,就是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改为按功劳大小和对国家贡献的多寡,分别授予职位和新的爵禄。对于那些于国家没有贡献,而靠老子的爵位享受特权,穿着华丽的服装,出门乘着车马,回到邸衙又沉浸在舞乐之中,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作威作福的“淫民”,则予以取缔,用这些爵禄去招揽四方新型地主阶级所需要的士人。这样一来就打击了残余的旧势力,为新兴封建阶级的上升开了方便之门,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发展壮大。
为了进一步巩固新兴封建政权,李悝还用法律的形式把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固定下来。他收集整理了春秋后期以来各国的法律条文,“集诸国刑典”之大成,结合魏国当时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封建法典--《法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