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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多项举措提升服务水平

时间:2020-09-15 10:26:04  来源:  作者:

       本报讯(通讯员赵磊)市生态环境局把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作为工作着力点,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企业、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密切联系企业,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中心、大队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建立包联包保关系,通过与企业负责人及企业员工交流、问卷调查、执法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认真听取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环评审批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并为企业送法律、送政策、送科技、送方案、送服务,推动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强化服务意识,出台《定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的实施方案》《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办法》,全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均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基本实现环评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不见面审批”。将省市重点项目和重点行业企业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坚持提前介入,对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出台《定州市疫情期间简化环评审批服务项目建设六项措施》,开通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制定“正面清单”,全面落实登记表豁免和环评报告告知承诺制,切实提升新建项目环评审批速度。
       优化监管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在线监控、分表记电、无人机飞检、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测、非接触执法、信息化监管,全面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对无举报、无超标、无隐患企业,实施“不打扰”监管。出台《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规范》,明确9种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对首次发现、非主观故意违法、没有造成环境危害后果、及时整改主动减轻环境危害的企业,发放《环境风险隐患提示函》,指导帮助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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