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璐)“虽然我们大人不在一起生活了,但我们永远都是孩子的父母,会一如既往地关爱孩子身心健康,让他快乐长大……”近日,在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法庭,一名母亲接收了该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后含泪说道。
这是一起子女抚养权变更纠纷案件。经少年审判法官耐心调解,原、被告均同意孩子抚养权归母亲所有,孩子也表达了愿意跟随母亲生活的意愿,法官据此出具了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为避免抚养权变更后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法官向双方父母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释明无论孩子由谁抚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不变的,任何一方均应关心孩子身体和心理健康,对孩子的关爱不能因此减少。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始终坚持“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审判方式和机制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实行司法建议机制,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实行专门合议庭机制,加强机构建设,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交由专门合议庭审理,逐步加大女性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的比例;实行法律援助机制,对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确保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实现涉未成年人案件律师全覆盖;实行“绿色通道”机制,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优先立案、优先裁判、优先执行,对经济困难的未成年当事人,依法减、缓、免其诉讼费,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实行犯罪记录封存机制,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制度,将轻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及时送达公安、检察等部门,确保未成年人升学、就业不受歧视,最大限度帮助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
该院还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联合市教育局签订《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办法》,院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累计派驻20名法官、助理担任辖区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0余次,受教师生达3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