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薛宁)今年以来,市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以强有力的法治服务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不断加强审判队伍建设,成立了环境资源案件专门合议庭,实现了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审合一”,并多次安排审判人员参加最高院、省高院组织的环境资源案件业务学习培训活动,为做好环资案件的优质高效审判奠定了队伍基础和业务保障。
与市农业农村局在达成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联手建立和完善唐河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和联动保护机制,确保我市湿地建设有序稳步进行。
建立审判执行绿色通道,对涉环境资源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缩短办案周期,及时保护环境资源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公共权益。今年以来,市法院共审结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7件8人,并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功能,共挽回生态修复损失115.15万元。
下一步,市法院将紧密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活动,强力护航生态环境建设,持续深耕环资审判“预防、打击、修复、保护、联动”五位一体功能,为打造“平安定州、美丽定州”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