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赵磊)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通过严格执法和指导帮扶,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分级分类进行差异化监管。全面排查涉废企业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等各方面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危废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过程,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帮扶指导企业开展环境隐患自查和问题整改,真正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在常态化污染源排查基础上,聚焦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重点任务、极端天气,对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单位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全要素、多维度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针对涉及易燃易爆危废固废的企业,检查贮存前预处理情况,确保稳定后贮存,以及贮存设施和场所是否合规,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定期对涉废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台账和申报制度、转移制度、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贮存设施环境管理等环境管理要求进行详细解读,结合企业实际生产运营状况,“面对面”“手把手”督促指导企业强化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相关标准规范,全力助推企业实现绿色发展、快速发展。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化危废综合治理行动,巩固拓展工作成效,以强基础、攻难点、抓重点为方向,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打好危废治理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