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新发现古遗址2处、墓群1处
我市全力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本报讯(记者张玉婷)自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工作启动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要求和安排,通力协作、全力攻坚,扎实推进“四普”工作。
我市制定了《定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普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推进措施等。抽调12人组成3个普查工作组,选派业务骨干到省文物局参加全省文物普查业务培训,通过“传、帮、带”使全体文物普查队员掌握普查程序,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技术支撑。
针对全市文物点分布广,“四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普查队员们充分查阅历史文献资料,对重点乡镇深入开展文物线索摸排工作,实地落实有关文献中发现的线索。普查队员们通过无人机航拍、手持终端设备及RTK测量仪等方式,对文物本体范围及保护范围进行打点绘制,精准记录文物所在地的经纬度,为田野调查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依据。
普查过程中,为鼓励群众主动参与“四普”工作,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物保护和文物普查知识宣传,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文物安全知识、全国文物“四普”等相关内容,为做好普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目前,全市“四普”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截至11月8日,已完成复核“三普”不可移动文物数量55处(含古建筑7处、古遗址7处、古墓葬7处,34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新发现古遗址2处、墓群1处。新发现的古遗址为我市研究汉中山国都城及古代人民生产、生活方式提供了有力实物佐证;新发现的墓群为研究宋辽历史、文化提供了实物资料。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做好实地调查与信息采集、数据提交、分组审核、成果汇总等工作任务,确保圆满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保障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反映定州文物的保存状况及摸清文物资源家底,为今后文化遗产开发利用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