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青锋)记者从市妇联获悉,今年,我市继续实施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程,将以每人一次性1000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帮助她们减轻经济负担,缓解医疗和生活压力。
据了解,救助对象原则上为民政、乡村振兴或农业农村等部门认定,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我市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在对申请救助的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实现救助全覆盖的基础上,救助范围可扩大至易返贫致贫、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且不重复救助。申报时间截止到3月31日。
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自愿向所在乡镇(街道)妇联提交2025年度河北省“两癌”患病妇女救助个人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种病情证明、相关部门出具的低保或特困证明等。经逐级审核后,省妇联将把救助资金拨付到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本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