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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强力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时间:2013-01-18 10:55:00  来源:  作者:

本报讯(通讯员高欣宝马世廷)市司法局立足工作实际,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理念,强力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加强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四层排查调处网络,完善“三位一体”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定期排查、定期分析等一系列排查制度,保证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坚持“超前预防、立足预防、及时化解、标本兼治”的原则,集中力量,重点排查易发生、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台帐,按照“四明确”要求,逐一化解;由1名班子成员带领3名科室主任定期在涉法涉诉大厅接访,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防止矛盾激化。完善调解组织。调解重点向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发行业倾斜。新增人民调解组织4个,充实人民调解员261人。以“法律八进”为契机,开展人民调解进机关、进市场、进物业、进社团、进企业等活动,使人民调解工作覆盖到社会方方面面。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对全市1993名调解员以乡镇(办)为单位分批次进行系统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同时积极吸纳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专业人才和社会志愿者进入人民调解队伍。坚持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相结合。印发《人民调解法》法律明白纸20000余份,分发到各村街(社区)。在个案调解工作中,注重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以一案教育一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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