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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四项举措抓廉政

时间:2013-10-17 10:11:49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张晓红通讯员程昱)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市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筑牢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坚决杜绝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取得明显成效。
抓学习,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八项规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规范执纪执法行为的规定》及各种节假日有关纪律的通知精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法执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抓纪律,结合工作实际,认真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窗口单位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杜绝办关系案、金钱案;严禁公、私款宴请;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发放福利,确保专款专用。
抓落实,将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规范执纪执法行为的规定》的各项责任分解落实到科室,要求领导干部、各职能科室负责人要严格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抓监督,成立党风廉政建设督查领导小组,在全系统内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不定期对各项廉洁规定、执法执纪行为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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