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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守护,一直在路上 ——记第八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闫淑敬

时间:2023-11-21 10:02:27  来源:定州日报  作者:张春红

图为定州市农业农村局闫淑敬(右)为群众认真解答政策咨询。

日前,全国妇联发布《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产生800个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表彰对象、800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表彰对象。定州市农业农村局高级农经师闫淑敬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自1997年参加工作以来,闫淑敬一直从事基层农经工作。多年来,她刻苦钻研《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及农村土地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以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改革等工作,把全部精力和满腔热情都投入到所钟爱的农业事业,在维护农村妇女儿童工作中献计出力。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闫淑敬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做到关爱妇女群众,知妇女群众,懂妇女群众,护妇女群众,做妇女群众的“知心人”,引领妇女群众一心向党。

作为定州市确权、产改办、宅改办成员,闫淑敬以确实权、颁铁证,以维护农村妇女儿童土地权益为已任,做妇女的“贴心人”。在《定州市农村集体成员认定指导意见》《定州市农村宅基地资格权管理指导意见》《定州市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等政策制定中,她坚决把保护妇女儿童,尤其是失婚离异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作为必要条款予以保障,从源头上落实男女平等,保障农村妇女和儿童能够依法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权、受益分配权。

闫淑敬多次深入乡村宣传,引导农村妇女提高保护自身土地权益意识。撰写了各村大喇叭集中宣传词,宣传词语言生动、通俗易懂,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和儿童权益。她在强化相关法律培训工作中,严格按照意见及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

在开展土地纠纷调处中,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利益。她参与组建了定州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起草制定了定州市土地承包委员会章程和工作规范,指导建立了乡村两级调解体系,积极开展纠纷调处工作,共调解和仲裁46起妇女农村土地承包侵权案,仲裁率达100%。我市因仲裁工作成效显著,多次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优秀”等级。

做24小时在线的维权“守护人”。2020年12月,西城区街道杨庄子社区离异妇女因征地补偿款问题发生纠纷。闫淑敬得知情况后,协同西城区街道工作人员,前往该社区进行协商、调解,讲明法律政策,经过长达4小时的耐心调解,求助者的前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得到圆满解决。等她到家已是晚上10点多钟。

这样的桩桩件件,在闫淑敬多年的维权工作生涯中还有很多,每一个维权案件都使她倍感责任重大。她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更多的家庭回归正轨,让更多的维权妇女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日常工作中,闫淑敬利用多个平台,对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及农村妇女进行政策和技术培训。指导农村广大妇女掌握农业技术,参与社会化服务,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为妇女提供就业岗位。参与录制了《中国农业生产托管万里行》节目,代表河北省在全国社会化服务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为引导农村妇女广泛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因工作突出,闫淑敬先后荣获“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河北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荣获定州市“三等功”、嘉奖、市妇联“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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