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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集中供暖价格今年要下降

时间:2009-10-21 09:55:13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 王登强 孙新亮)10月20日,市物价局组织召开城市集中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来自市人大、政协、政府相关部门及消费者、经营者的20名听证会参加人出席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市物价局提出集中供暖价格初步调整方案,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城市集中供暖价格做出成本审核结论;听证会参加人本着对政府、经营者和用户高度负责的态度,对调整方案和成本调查机构的成本依据进行了论证。
    据了解,我市现行集中供暖价格是2008年制定的。今年根据物价部门监测,燃煤供暖和水源热泵供暖成本有所降低。为适应今年的供暖形势,本着物价工作为民生的原则,物价部门在认真进行供暖成本审核的基础上,提出初步价格调整方案:燃煤锅炉供暖居民用户由现行的23.6元/平方米调整为18元/平方米,办公用户由现行24元/平方米调整为20元/平方米,生产及经营性用户由现行24元/平方米调整为22元/平方米;水源热泵供暖的居民用户由现行的20.3元/平方米调整为15元/平方米,办公用户由现行的21元/平方米调整为17元/平方米,生产及经营性用户由现行的21元/平方米调整为19元/平方米。另外,此次调整继续对城市低保户和特困职工给与优惠政策,仍按14元/平方米的标准执行。
    据介绍,此次调价按照“补偿成本、适当微利”原则,参照同类同质商品比价关系以及周边县市价格水平,充分考虑我市取暖用户的承受能力和供暖企业的正常运营,在价格形成上合理安排价格结构。
    听证会参加人一致同意物价部门提出的供暖价格初步调整意见,供暖企业代表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冬季供暖工作,做到“降价不降质”,确保广大居民过上一个暖冬。
会后,市物价局将在认真吸纳各方面合理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做听证报告,连同听证笔录、定价方案提交市政府,由市政府作出定价决定后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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