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新亮)“刚买的新电动车,骑了还没几天,小毛病接二连三地出,可把我害苦了。”近日,家住阳光公寓的甄女士致电本报反映,她买的电动自行车质量不合格,但在“三包”期内,经销商只管修不管换。
甄女士介绍,11月10日,她花2000元购买了一辆某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人员组装完毕后,在现场她还特意试了试车,没发现什么故障。可是,在第二天上班途中,这辆电动车突然失去了动力,不得不脚蹬前行。下班后,她立即找经销商维修,工作人员查看后说没有什么大故障,只是电源接触不良。谁知,两天后车子再次毛病缠身,自动行驶起来不受约束,车速忽高忽低,而且响声还特别大。此时,她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于是再次找到经销商要求更换一辆新车,但遭到拒绝。其工作人员表示,车辆售出后只要上路行驶,出现故障只可维修,概不退换。
对此,市消协提醒市民,在购买此类产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决不可被其豪华的外观和低廉的价格所蒙蔽。按照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商品“三包”按照“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其电池、充电器、控制器、电机、前叉、车架等都属于主要零部件,属于“三包”维修范围。消费者购买时,需要保存好相关票据,维修或更换时也要保存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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