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杰)本想早点办完事,未曾想开快车撞上了电动车,结果事也没有办成。近日,司机赵某就遭遇了这样一件事。
当天,赵某驾驶一辆轿车去外地办事,因事情重要,他上了河龙线便加大油门快速行驶。还未行至西南佐村路口时,赵某便看到一辆电动车正由西向东行驶而来。因为电动车没有拐弯的迹象,他没有减速依然高速行驶。谁知,道这辆电动车突然拐弯穿过公路,这下赵某紧急刹车,但轿车还是与电动车相撞了,导致双方车辆受损,电动车车主受伤。交警赶到后,经现场勘查,认定赵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车辆,经过路口时未降低行驶速度,负主要责任。而电动车车主在拐弯时未下车推行、确认安全后通过公路,负次要责任。交警提示,在经过路口时,应该减速慢行,注意交通安全,谨防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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