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闫韶红)又到了年终岁尾,往年这个时候,就进入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高发期。日前,市劳动监察部门提醒: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务工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要注意保留证据,比如欠薪单、工资单、工作时间考勤表、工作证、出入证等合法证据。如果出现工资拖欠问题,农民工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市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王建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他们接待的举报者中,有的农民工连欠薪单位的全称、具体位置都说不清楚,使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执法根本无从下手。王主任提醒广大务工人员,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个别用人单位不和务工人员签订合同,自己也要主动提出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干活就要签合同,即便是一个简易合同也要签订。比如我给你干一天活,是计工还是计件,或者干一天我是多少钱,什么时间开工资,都明确写出来,拿着劳动合同和记工证明,到劳动部门维权时好举证。
此外,农民工在被用工前,只要能让用人单位写下用工日期、工资待遇等简单的几句话,有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就可以成为日后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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