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民生>>

300万拖欠工资情暖民工心

时间:2010-01-15 14:58:45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 赵青锋)近日,记者从市人事和劳动保障局获悉,2009年,我市共为2178名农民工追回工资303.1万元;划拨工资保证金3笔,共计89790元,涉及农民工890人,有效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去年以来,我市针对年初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特点,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组织13所,收缴广告牌14块,收缴求职登记表5本,销毁招工信息400余份,有效维护了人力资源市场的秩序。积极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对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用人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同时,向用人单位发放《劳动合同法》宣传资料100多份,提高了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对逾期拒不改正的,坚决予以取缔。大力开展追讨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2009年10月,成立了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工作小组,集中时间、精力对各类企业的欠薪行为进行处理,共为2178名农民工追回工资303.1万元。积极开展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侵权行为。2009年审查用人单位514户,查处瞒报工资总额1100多万元,对86个用人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2000余份。
    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活动的同时,还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案件,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受理、调查和处理,力争做到当日接待,当日处理,限期结案,及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受到损害的劳动者运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责任编辑: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