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登强)日前,市民钱女士在中山路一家服装店买衣服时,随手将衣服挂在试衣间内,可再次回到试衣间时发现,自己衣服口袋内的手机不见了。
钱女士说,她发现手机不见后赶紧告诉营业员,营业员找来服装店老板,老板听完钱女士的叙述后说,谁能证明你进店时带了手机?一时间,钱女士语塞,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据记者了解,市民购物时物品被盗的情况屡有发生,但由于证据不足,消费者很难获得赔偿。对此,公安民警提醒:年关将至,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会假扮顾客混迹于各类商场、小店乘机盗取财物。广大市民到商场挑选物品时,一定要留意随身携带的物品,在外衣兜内最好不要放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挎包要放在胸前。试穿时不要将背包放在身后等视线看不到的地方,也不要存放在试衣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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