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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时间:2010-03-11 16:20:57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 刘杰)近日,记者从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我市开始调整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3月15日前基本结束。
    据了解,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范围是:2009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执行冀老社【2001】72号文件规定的离休人员和符合原劳动人事部老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执行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起。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的,按原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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