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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提示”进饭店

时间:2010-05-12 16:14:10  来源:  作者: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三个月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记12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记12分。”近日,市民到一些较大饭店就餐时,可以在饭店显眼位置看到以上内容。据了解,这是市公安交警大队宣传交通法规的又一举措。为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市交警大队专门制作了“交警温馨提示,请勿酒后驾驶”宣传材料,在全市较大饭店张贴,提醒市民不要酒后驾车,从根源上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记者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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