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新亮)“我刚花费数百元购买的皮鞋在看车处不明不白地就丢了,实在是太憋屈了,我想讨个说法!”日前,市民张女士致电本报反映。
当日,张女士到市区某大型商场买了一双价值数百元的皮鞋,来到商场免费看车处时,她发现车钥匙找不到了。“肯定是刚才忘在免费寄存物品的服务台了。”她转身准备去找,因为感觉自己很快就能回来,便把皮靴放在了车筐里,嘱咐看车人帮忙照看。对于张女士的要求,看车人表示同意。找回钥匙后,张女士返回看车处,此时距她离开不到五分钟。她推出车子刚骑上,猛然发现放在车筐里的皮鞋不见了。张女士急忙返回看车处询问看车人,得到的答复竟然是:“刚才取车的人太多,没注意。”张女士告诉记者,她随后返回商场要求调看录像,出乎意料的是,她放车的位置恰好是摄像头的盲区。对此,商场表示也很无奈。“对这种情况,看车人或商场有没有一定的责任?”张女士说。
对此,市法律工作者徐刚律师表示,这个问题关键在于举证。理论上讲,看车人应该对此承担责任,如果商场和看车人是雇佣关系,商场对此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这是商场对顾客提供的延伸服务,商场赔偿当事人后可对其雇用的看车人进行适当的追偿以弥补损失。但两人的口头协议和张女士的东西是否是在看车处丢失的都需要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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