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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活动让消费者得实惠

时间:2010-08-24 09:29:53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 贾旭鸿 孙新亮 通讯员刘剑)近日,在利达专卖店,一位来自赵村乡的四十多岁村民高高兴兴把一台42寸海信电视机搬回家。他掰起手指算了算,这台电视原价4999元,搞活动厂家让利400元,国家以旧换新补贴400元,再加上30元旧电视机的折费,最后4170成交,以旧换新让他省了430元钱!这正是我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启动以来,消费者得到的实实在在的实惠。
    据了解,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是继“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几项政策之后推出的又一惠民政策。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我市于8月1日正式启动了这一活动。市商务局正在对获得授权的家电销售回收网点进行备案,目前我市世纪天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市创联电器商场、市新时代家电有限公司、市利达家电有限公司、市大众家电商场等30多家网点,具备了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及回收的资格。
    按照《河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规定,本省居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以旧换新:1、先自行联系家电回收企业,出售自己的旧家电并取得以旧换新的凭证,然后去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2、购买人自行携带旧家电交售中标企业的同时购买新家电;3、购买人先到中标的销售商家购买新家电,商家在配送新家电的同时回收旧家电,同时向购买人开具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
    据悉,购买人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销售商家,并在中标销售企业指导下填写《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申请表》,才能够享受到补贴资金。该活动将于2011年12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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