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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苹:法律天平上的艺术家

时间:2010-11-23 10:06:18  来源:  作者:

一位从事审判工作的女法官,八年来共审结326起刑事案件,判处人犯489人,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发还重审改判,无一涉访案件,先后收到锦旗26面,感谢信39封。曾被评为定州市“十大优秀青年”、“严打惩治”英雄模范个人、保定市“冬季亮剑”先进个人、河北省优秀审判长,并五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她,就是被社会各界誉为“法律天平上的艺术家”——王丽萍
                   “三位一体”解难题
多年来,王丽萍将“三位一体”调节网络贯彻渗透到审判的各个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案件中的苗头隐患,解决案件中的矛盾纠纷,处理各种负责难题。
2008年奥运期间,一起由6个家庭11人参与的持械群殴事件摆在了王丽萍的案头。此案因参与人数多,现场混乱,各参与人对案件过程陈述不一,受害人的指认与被害人的供述不一,且旁观的群众拒不出证,造成案件调查取证困难。受害人陈某等人在不到两年多的时间内,先后30余次进京赴省上访,此案成为省市各级领导挂牌督办的案件。双方对立情绪严重,隐藏着新的更大的群体事件。
王丽萍充分发挥“三位一体”调解网络作用,多次与公安、检察院、信访及当地镇政府勾通协调,动员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以“情法交融,双管齐下”的办案思路,用热情融化当事人心头的坚冰,用真心和激情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在办案的50多天的时间里,先后接待双方当事人亲属50余次,做家访30余次,电话更是打得不计其数。精诚所致,金石为开。王丽萍的真诚终于感化了群众心头的坚冰,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人也均自愿认罪,不仅使受害者的生活问题得到了有效保障,又使一场旷日持久的群体隐患由此得到妥善化解。
                     用爱心挽救失足少年
作为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合议庭中唯一的女法官,王丽萍用母爱般的真情挽救了16岁花季少女小娟(化名)。小娟在中学期间因交友不慎成了问题少年,因卖淫并强迫他人卖淫被提起公诉。小娟父母得知后,感觉羞愧万分无脸见人,在参加庭审时,不但坚决表示与小娟断绝亲子关系,并要求重判。小娟情绪低落到了极点,一度自暴自弃。
王丽萍抓住有利时机,对小娟耐心细致的进行法制教育和传统道德教育,教导小娟要自尊、自重、自信、自强,帮她重新树立起面对生活的信心。同时,为了化解小娟父母对小娟的隔阂,劝导小娟父母要科学教育子女,关爱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小娟的改过自新,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成长环境。最后因小娟认罪态度较好,被判处缓刑。为巩固挽救成果,王丽萍为小娟留了一份特殊的“家庭作业”:每十天写一份自我反省和未来的人生设想。
一个多月过去了,小娟交来了四份作业,现在一个充满阳光、积极奋进的小娟正用心学习裁剪技术。当王丽萍再次到小娟家走访时,小娟感激地说:“阿姨,您美化了我的心灵,我一定要用自己的绘画技能来美化人生,回报您对我的教育和挽救。”她还将自己画的一幅大鹏展翅的铅笔画送给王丽萍。
敢于亮剑捍尊严
在刑事审判岗位上,王丽萍经常遇到来自犯罪分子的威胁、诽谤和恐吓,但她从未畏惧和退缩。她经常和同事们说这样一句话,“打击邪恶就是法官的正气,邪不压正是永不变的真理。”在主审张某和李某伙同他人抢劫、绑架一案时,王丽萍表现出了剑胆琴心。
张、李二人被告伙同他人多次流窜作案,曾到满城蒙面抢劫一废品收购点现金5万元,又在清风店镇绑架一名年仅6岁儿童,索要赎金30万元的犯罪事实。在庭审时,王丽萍询问二被告,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是不是事实?二被告满不在乎地说“是事实,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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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的同时,向王丽萍投射出凶狠的目光。
而当二被告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时,二犯狠狠地斜视着王丽萍说:“你还真敢判,小心点!你不想活了?”面对被告的威胁和恐吓,王丽萍义正言严地说:“我执行的是法律,衡量的是你们的行为,是你们自己害了自己。现在唯一能够挽救你们的,还是你们自己,只要好好接受改造,你们仍然可以成为好公民。”二被告人这才惭愧地低下头。
记者 高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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