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培)“我在一家小店吃了顿饭,花了18块钱,想要个发票,收银员却说消费太低开不了发票,可以给开收据。”近日,市民刘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诉说了她在索要发票时的遭遇。
就刘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在多家商业店铺进行了走访,大部分商家都不愿意为这种情况开具发票。在中心北街一饰品店,记者购买了一件9元的商品,向服务员索要发票被拒绝,服务员称“10元以下的不能开发票,没这么低面额的”。在一家烟酒商店,记者购买了一包7元的香烟,索要发票时被告知小额不开发票,老板还称:“这么点钱怎么开啊,给你开的话我们挣的钱还不够买发票的。”一些商家碰到有顾客索要发票,大都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方法推拖,比如:“老板不在,发票拿不出来,要不明天你再过来拿”、“发票刚刚用完,你过几天再来吧”。 面对开发票的难题,大多数市民表示从来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不少人认为“十块八块的不值当要发票,开了也没什么用”。
到底类似这种小额消费该不该开发票呢?记者咨询了税务部门,按规定,经营企业应无条件向消费者提供发票,不能以金额小作为拒绝的理由。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小额发票“开不开无所谓”的想法也是不可取的,这样会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并且发票是消费的依据,万一发生纠纷,发票是最有利的证据。商家拒开发票的行为违法,税务部门可依法给予1至5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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