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孙娜娟)6月13日上午,家住城北农村的魏先生进城办事,为了节省时间租了一辆“出租车”。可令他没想到的是,不但耽误了时间还多花了50元车费。
当日上午,魏先生进城办事,因家正盖着房子,所以时间非常宝贵。为节省时间,他租了一辆“出租车”。这辆“出租车”本来是一辆私家车,为了挣钱也干起了出租。进城后,魏先生很快就办完了事,刚好10点钟,魏先生心想半个小时就可以到家了。可没想到,此时出租车司机说他有个朋友打电话要他到车站去接。就这样,他们来到车站,等接到他朋友后,朋友要请他吃饭,出租车司机也没推辞就答应了。魏先生租车时就付给了出租车司机60元车费,这时出租车司机拿出10元钱给魏先生,让他去等回村的班车。如果坐班车来回10元钱就够了,打车本来是为了节省时间,魏先生本想理论,但由于和出租车司机认识,一向忠厚老实的他怕伤了和气,也没说什么,只好自认倒霉,就到路旁去等班车,等到家后已经两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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