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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监控录像”锁定肇事大货车

时间:2012-04-11 17:04:05  来源:  作者:

3月31日,京港澳高速公路清苑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其中一辆大货车驶离现场。在目击证人受伤、事故现场复杂的情况下,高速交警定州大队经过大量工作,最终通过收费站的监控录像锁定了肇事大货车。
现场
当日17时14分,高速交警定州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在175公里东半幅发生交通事故,两车侧翻在路面上,有人员受伤。定州大队大队长焦志平带领副大队长方平和、民警刘国军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民警们发现,一辆冀J牌照的救护车和一辆京A牌照的蓝色货车侧翻在路上,两车各有一人受伤。焦志平随即命令民警抢救伤员,同时进行现场勘查、疏导交通。
分析
在现场勘查时,民警发现救护车左后部有红色刮擦痕迹,右后侧也有撞击痕迹。尽管当时事故现场只有两辆肇事车,但民警根据现场的情况感觉应该还有第三辆车。但是,第三辆车呢?是不是驶离了现场?民警在现场询问有关人员时,大家都回忆不起当时事故发生的情况,只是感觉“一瞬间的事儿,车就翻了,我们也懵了……”
4月1日,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卜洪亮到清苑法医医院询问伤员,救护车上有一人回忆说,救护车好像先跟一辆红色货车右车头刮蹭后与蓝色货车相撞,红色车辆的牌照没有记住。根据现场掌握的情况,以及目击证人的证词,大家对这起事故过程有了一个清晰的轮廓───这是一起三车相互挂蹭的交通事故:救护车在超越一辆红色的货车时,左后侧与该车右车头挂蹭后,司机急打方向与右侧一辆蓝色货车左前部挂蹭,蓝色货车遇情况向右猛打方向,突然翻倒在路上。而救护车因左右碰撞,方向失控翻倒在路上───那辆红色大货车在肇事后悄悄驶离了现场。
取证
因为案情复杂,而且其中一辆肇事车驶离了现场,导致事故处理搁浅。为了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及时追回逃离现场的肇事车,确保案件顺利结案,大队长焦志平组织事故中队民警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3.31”专案组,并决定从通过调取收费站监控录像入手,查找肇事逃逸车。
4月2日,事故中队中队长张耀清和民警陈佳到正定机场监控中心调阅路面监控录像,两人调取了前后几个小时的录像,并没有发现有价值线索。4月4日,副大队长张永臣和民警卜洪亮到保定监控中心调取了清苑、保定南、保定北等出收费站车辆,也没有发现有价值线索。4月4日晚,大队长焦志平再次组织事故处理民警召开专题会,明确了红色货车受损不严重,应当不会在中途站口下路,下一步查找过程中把重点放在出省站口。
4月5日上午,当办案民警再次来到医院了解情况时,救护车上一乘客回忆说“红色大货车是一辆冀B牌照的‘带鼻子’货车,车辆马槽载运的好像是铸件……”得此讯息后,副大队长张永臣分析,该车可能是唐山地区的运输车,行走路线应该经过保津高速。于是,他们又到保津高速管理处调阅当天的录像。结果发现,事发当天的19时58分,一辆冀BXXXX红色“带鼻子”货车在冀津主线站出省,该车保险杠右部有轻微弯曲,所载货物与当事人所说吻合。后经过网上比对,确认该车为唐山市丰南区董某某所有。
追逃
获得嫌疑车辆的信息后,4月6日,张永臣、卜洪亮赶赴丰南。在高速交警丰南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的大力帮助下,经过多方工作,最终找到了嫌疑车车主董某某。
当民警出现在董某某家中时,他很快承认了自己开车肇事的事实:3月31日,事故发生时正是自己开车,因为自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且车损轻微、着急送货,所以自行驶离交通事故现场。回到丰南后,他花钱把损坏的保险杠进行了更换,现在那辆肇事的冀B牌大货车出门送货,4月8日晚间才能回来。董某某对其逃逸行为很后悔,表示一定全力配合交警解决事故的后续处理工作。
通讯员杨子寒记者闫韶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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