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新亮通讯员陈腊铭)针对“留守少年”缺少父母关爱监护,缺少社会有效监护、关心和教育的实际,为更好地体现“预防、矫正”的宗旨,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对犯罪的青少年和父母双方或一方犯罪造成留守的少年开展了“五个一”工作,有效推动了我市留守少年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我市因父母双方或一方犯罪而造成留守的少年,或者由于检察机关不捕而造成的“留守少年”的数字呈逐年上升趋势。通过对2011年全市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疏理统计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32件,由于缺少父母监管而造成留守青少年犯罪案件共7件,占未成年人犯罪的31%。对此,市检察院通过开展“五个一”工作,创造性地推动留守少年工作的开展。
设立一个基地。为切实做好留守少年犯罪预防矫正工作,减少犯罪率的发生,在息仲镇设立“预防、矫正留守少年犯罪基地”。将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未成年子女、轻微刑事案件的涉案未成年人以及由于缺乏监管、家教不当、辍学、家庭贫困等原因形成的未成年人留守少年纳入工作范围,及时展开心理辅导,排除他们思想上的误区,鼓励他们自信、自立、自尊、自强。针对个体心理差异,发放爱心联系卡,实行“代理妈妈”、“代理家长”制度,设立心理咨询热线,开展心理辅导工作。
成立一个信息平台。设立由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司法局四部门共享“留守少年”基本信息的平台。成立由未检科、派出所、司法所组成的“留守少年”基本信息调查小组,与所在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共同构建“留守少年”基本信息档案制度,这样每个“留守少年”在学校和社会的基本表现情况通过信息档案制度录入信息平台,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能有效地保护“留守少年”的合法权益,更能有针对性地矫正“留守少年”的不良行为,从而更加全面地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同时,也使各个中小学通过该信息平台更好地开展“留守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工作。
建立一份档案。对涉嫌犯罪的“留守少年”,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便直接介入,建立帮教档案,这样有利于未检部门第一时间内了解案情,尽早对未成年嫌疑人进行帮教,为其提供完整的帮教材料。对不捕,不诉的、判处缓刑的“留守少年”建立回访档案,定期开展不捕、不诉回访工作制度,开展“非羁押性报告”制度,通过建立一张联系卡、一张考察记录表和一个独立档案的“一卡一表一卷”制度,对未捕未诉、判处缓刑的“留守少年”实施全程考察,一对一重点帮教。未检科成立后,首起对杨某、陈某某盗窃一案作出不起诉,对二人即建立一对一帮教档案,通过走访学校师生、居住地群众等方式定期关注其日常表现,彻底矫正其思想,使其成为爱国爱家爱他人,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开展一系列活动。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1年11月份,市检察院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专门负责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工作。工作中,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轻缓政策,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全面分析具体情况和案情实际,坚持少捕、不捕的教育挽救方针和政策。对犯罪情节轻、社会危害小、认罪态度好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做到没有逮捕必要,坚决不捕;对可捕可不捕,坚决不捕。会同公安局共同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逮捕必要性”双向说明工作,并建立了“一对一”工作联系机制,通过提前介入、捕前双向沟通、刑事和解制度等多种方式,切实落实涉罪未成年人非羁押工作。对进入到公诉阶段的未成年嫌疑人,办案时不以检察官的身份而以朋友身份接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贴心办案;加快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速度,缩短羁押时间,避免给未成年人造成过多的心理压力。公诉人还充分利用法庭教育这个教育平台,在开庭时未成年被告人、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受害人均在场的情况下开展法律教育,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规范量刑建议工作,对可以适用缓刑的,建议适用缓刑,减少对未成年人的羁押率。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帮困助学、心理辅导等“温暖行动”,通过关爱工作架起服刑在教人员与子女心灵沟通的桥梁,感化服刑在教人员自觉认真改造,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辐射一定区域。以“预防、矫正留守少年基地”为中心,逐渐向外辐射,定期进校作法律宣传,以学校为点,建立法制教育基地,给孩子们上法制课、出法制板报、创办法制刊物《青少年法苑》、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办“法制夏令营”,组织学生参观革命教育基地、大学校园和少管所,对他们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前途教育和警示教育;以社会为面,开通“法制热线”,联合电台、电视台制作法制节目,赠送一些法律书籍。
此外,为切实解决留守少年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市检察院还开展了“五个一爱心活动”,即:每季度一次心理健康或法律咨询;每季度让留守少年与家长通一次电话;每季度开展一次心连心互动活动;每学期一次爱心家访;每学期向留守少年赠送一份小礼品。同时,还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依托学校主题班会、队会、演讲、征文等活动,开展“自尊、自立、自律、自强,远离不良嗜好(如抽烟、喝酒、打架、赌博等)、不良场所(如网吧、酒吧、舞厅等)、不良人群”主题教育活动,引导留守少年人格上自尊、生活中自立、独处时自律、成长中自强,防范和克服自身容易出现的问题。以节庆日、纪念日为契机,开展“关爱留守少年见真情”、“为留守少年送爱心”等活动,确保留守少年亲情缺位关爱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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