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新亮)近日,市民陈先生致电本报,反映自己的爱车遭遇被从高楼上抛下的西瓜皮砸中车顶的气愤经历,“幸亏砸中的是车,要是砸中人了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当日中午,陈先生下班回家,刚把车停到小区2号楼附近一停车位上,没等下车,就听“啪”的一声,自己轿车的车顶好像被什么东西砸中了。陈先生赶忙下车查看,发现地上有一大块西瓜皮,被砸中的车顶处还留有红色西瓜瓤的痕迹,被砸处还略微凹下去了一点。陈先生当即明白是有人从2号楼上往外扔东西,气不打一处来,冲着楼上喊谁扔的,但无人回应,气得他大骂几句作罢。据2号楼的居民讲,这幢楼高空抛物不是一次两次了,路人经过不仅要看地面,还得注意防空。
说起高空抛物行为,市民高女士抱怨说:“扔就扔了,但抛物者每次都像缩头乌龟一样不敢露面,被砸中的人只能哑巴吃黄连。希望大家能换位思考,从自我做起摒弃高空抛物行为,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大处理力度。”针对高空抛物行为,市法律工作者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之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虽有明文规定,但取证难是解决高空抛物问题的一大关卡。物业管理机构应在住宅楼外围安装摄像头,一旦发现哪家向外乱扔东西,及时对其进行警告或处罚。但要从根源上杜绝高空抛物行为,关键还是要提高市民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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