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人民医院新农合即报处,笔者见到了西里元村周大哥,他的妻子因病住院治疗,医疗费用2650元,不能报销金额为253元,扣除起付线350元,实际报销了1535元。“俺们全家就靠种菜生活,这1500多元不是个小数目,能领到这么多,真是太好了。”周大哥兴奋地说。笔者看到,在即报处领到补偿金的群众个个脸上流露出宽慰的笑容。
据了解,2012年全市共有941103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6.26%。1─10月份,共为2079802人次参合农民补偿医疗费用22443.3万元,其中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支出2572.6万元,大病基金累计支出19870.7万元(包括重大疾病支出254.4万元)。仅住院补偿一项,1─10月份,全市共补偿住院92603人次,补偿19711.5万元。市内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37377人次,住院总费用16132.2万元,住院补偿金额10055.2万元,实际补偿比62.33%。乡镇卫生机构住院补偿46519人次,住院总费用5966.9万元,住院补偿金额4619.8万元,实际补偿比77.42%。市外医疗机构住院补偿8707人次,住院总费用14499.6万元,住院补偿金额5036.5万元,实际补偿比34.74%。累计补偿1万元以上的3339人,2万元以上的1122人,3万元以上的430人,4万元以上的160人,5万元以上的53人,6万元以上的23人,达到封顶线7万元的11人。
我市新农合制度实施7年来,广大农民从中受益,医疗费用负担大幅降低,有效解决了农民看病贵、看不起病的问题,“小病扛、大病捱,不能动了再往医院抬”的现象成为历史。新农合犹如一场春雨,滋润了百姓的心田,为群众的身体健康筑起一道坚强的屏障。
在北城区新立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王涛前来就诊,“买了点感冒药,只花了不到两块钱。”因为有新农合,可以报销45%的费用,王涛只需付55%的药费,几乎是以半价买下药品。据该中心负责人介绍,每个月大概能报销药费200多人次,使街道上的居民受益。
自启动新农合工作以来,我市将新农合作为一项惠农利民的民生工程,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各种困难,千方百计抓好落实。从新农合的宣传到组织实施,处处为农民的健康着想;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想方设法为前来就诊的农民提供优质服务,真正让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温暖广大农民的心。
在国家统一规定的基础上,我市单独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独生子女18周岁以前,其参合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负担;市民政部门对60─69周岁、70─79周岁、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合费用个人缴纳部分,分别按30%、50%、100%予以救助,不足部分由个人缴纳。
基金筹集,是新农合工作的难点和重点。2012年,农民每人290元,其中个人缴费50元,各级财政补助240元。在动员广大农民参合缴费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好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参加的关系,通过深入细致地思想发动,用身边老百姓受益新农合的典型案例形成示范效应,增强农民参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成功实现了参合率高达96.26%。在财政补贴方面,2012年,我市财政配套5081.9562万元,市政府资助独生子女55.725万元,民政资助五保、特困户参合资金149.595万元、资助60周岁以上老年人274.1675万元。
管好、用好新农合基金,充分发挥基金效益,是新农合制度建立与发展的关键。为保证新农合基金的正确合理使用,经办机构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对基金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同时加强对基金的监管,使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的整个运作过程置于监督之下,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方面,我市认真落实“四个控制”,即网络控制、时限控制、程序控制、专家控制,确保监管到位,保护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
为农民群众看好病,及时报销医疗费用,是新农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市严格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制度,按照方便农村居民就诊、技术功能配制合理的原则,由市卫生局选定市、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保证农民群众得到良好的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微机管理,联网运行。市合管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签定责任书,明确工作关系和责任,切实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严格规范服务行为,将我市新农合政策落实到位。
如今,提起新农合,农民朋友真心称赞,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过去有病不敢看,现在“小病愿意去拿药,大病敢去大医院”已经成为老百姓健康生活的真实写照。据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人称,明年我市新农合将继续加大对重大疾病患者的补偿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民的受益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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