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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4年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4万多台

时间:2013-02-25 15:40:10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孙惠英孙新亮)“我觉得这个‘家电下乡’政策真是让老百姓得到了大实惠,听说政策要截止了,咱老百姓心里还真是有点舍不得!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受家电下乡财政资金直补的刺激,咱农民购买电器的热情是异常高涨。2011年我儿子结婚时,正赶上好政策,当时选购的创维彩电售价是3499元,海尔洗衣机售价1980元,海尔冰箱售价2299元,按国家政策补贴13%,又分别给补回了454.87元、257.4元、298.87元,总共有1000多元呢!”日前,家住城南农村的李全福难掩当年心中的喜悦,大赞“家电下乡”给农民家庭带来的实惠。家电下乡政策大大激活了农村的购买力,活跃了家电市场,商家兑付率达到100%,农民颇为欢迎。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自2009年2月27日开始实施的家电下乡政策,至今年1月31日如期结束。据统计,我市4年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4.5426万台,实现销售额15.02532142亿元。好政策拉动了内需,带动了消费,让企业得到了利益,农民得到实惠,可谓是一举多得。
据了解,自2月1日起,原补贴对象购买原家电下乡产品将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3月10日零时起,中标家电下乡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所有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在信息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将全部停止,商务部门将监督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地录入销售、补贴申报等信息。5月1日零时起,各级财政部门在信息系统中的审核兑付功能将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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