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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糊涂账引发的纠纷

时间:2013-08-23 19:01:59  来源:  作者:

张晶晶
近日,某市人民法院对一起长达4年之久的合伙纠纷案件进行了宣判。
杨元、杨成(化名)二人关系不错又是同乡,商定合伙搞绿化工程。一通经营下来效益不错,收入可观,但由于利润分配不均,杨元将杨成告上法庭。杨元认为双方既为合伙人,应股份均等、利润均分。而杨成不认为是合伙关系,而是树苗委托代销关系,一些钱财不应与杨元进行分摊。由于双方证据都不足,法院一审再审,在已有证据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认为二人为合伙关系,杨成应给付杨元合伙期间的财产款28万多元。判决书下达后杨成不服再次提起上诉,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纵观全案,为何被告多次上诉、法院反复审理,究其原因是原、被告双方在合作之初没有订立明确的、文字性的合同或证明二者合伙关系的字据等等。不仅导致自己利益受损,也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伤害了二者之间的感情,同时也给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带来困扰。我国《合同法》的订立是为了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及义务关系,当发生纠纷后,可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国家制定一部法律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做任何事都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完成,不要等案件发生后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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