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交通、城管、工商等部门齐抓共管,全力创建和谐交通
记者王建强王登强孙新亮摄影孙惠英
8月26日,我市开展治理城市交通秩序行动正式开始。交警、交通、城管、工商等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以打击车辆非法经营销售、非法营运及查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为重点,努力创建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交通环境秩序。
市交警部门:治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
7点45分,记者在中山路和清风街交叉口看到,交警部门正在对红色电动三轮车主进行告知、警告。“同志,您好,请问您知道中山路和清风街是电动三轮车禁行路吗?”执勤交警刘少猛打个标准的敬礼,对拦下的红三轮车主询问道,“这里是禁行标志,已经宣传一个月了,您要注意了,以后再出现这种情况就会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拘留!”“请问您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刘少猛认真询问、登记。在半个小时的执勤中,交警对违规行驶的30多辆电动三轮车进行了登记。
“此次行动中,我们还将对机动车违法停车,闯灯越线等违法行为检查,对无牌照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依法查扣,并处200元罚款,无证驾驶的处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5日以下拘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治理车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
9点10分,记者在中山路与明月街交叉口附近看到,市执法局城管执法处10余名执法人员对占道经营的某电动三轮车销售公司进行治理,把占道销售的电动三轮车依法进行清理,告知其到店内经营。执法局执法处副处长刘亮对记者说:“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执法局领导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配备人员和车辆,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行为依法责令停止经营,目前已对5家三轮车占道经营单位进行了处理,涉及车辆40余辆。”
市工商局:治理车辆非法经营、销售、改装、拼装行为
10点30分,在兴定路交警队附近一家电动四轮车销售企业,市工商局商广科、市场科等执法人员正在进行执法。商广科科长段会民告诉记者,“我们依法对企业电动四轮车、三轮车经营资格进行检查,销售未经国家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四轮、三轮车,责令停止销售,下达询问通知书,依法进行处理。今天我们依法对超范围经营的3家电动四轮、三轮车销售公司进行了整治,对20多辆电动四轮车、三轮车进行了处理。”
市交通局:治理非法营运行为
“同志,今后中山路和清风街将禁止电动三轮车通行,请您按规定执行,否则将依法查扣并处50元─300元罚款。”8月26日上午9时,在中山路与清风路交叉口,记者看到市交通局执法人员正在向过往的电动三轮车车主告知城市交通秩序治理的相关政策及规定。
当天,根据全市治理城市交通秩序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市交通局共出动执法车辆8辆,执法人员40人,对300余辆电动三轮车进行了治理。据介绍,为进一步治理城市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交通局将加大对从事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查处力度,加大对非法营运黑出租的打击力度,依法查扣并处5000元─20000元罚款,同时加强对出租车管理,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正确使用计价器、漫天要价、拒载、拼客等行为,查实的处500元───2000元罚款,并规范公交车运营,不随意停车,安全文明行驶。
路人看法:尽快治理红三轮谈到我市遍地的红三轮现象,骑自行车的市民高世松感慨地对记者说:“长期以来,很多人存在着一个认识误区,以为电动三轮车是用电瓶作动力的,属非机动车。实际上,按照新‘国标’的标准,目前在大街小巷上行驶的电瓶三轮车绝大部分是超标的,应归类到机动车范畴。红色三轮车主大都不遵守交通规则,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害人害己,交警部门应加强治理,谨防‘红色旋风’越刮越大。”
市民张先生气愤地说:“我坐过几次红三轮,太危险了,横冲直撞,没有安全意识,闯红灯、越线、逆行,车主比机动车司机胆大多了。一次,我看到一辆红三轮载着两位小姑娘,车门开着飞快的行驶,遇到前面堵车,这位司机真行,马上左拐弯,拐得急了,两位小姑娘一下子从车门摔了出去,胳膊擦破了,小姑娘要司机赔偿医药费,司机回复说:车费俺不要你们的了,车没有保险,赔不了,我也没有驾驶证,你就别难为我了。”
市民刘大姐告诉记者:“红三轮车主有好多是老弱病残,身体不健康,开着车,极易发病。这不,我认识的一位患癫痫的小伙子也买了辆红三轮,跑起了运输,万一癫痫病发作,那还得了!得马上取缔红三轮,切实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