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民生>>

我市抓住“五一”节点坚决反对“四风”

时间:2014-04-29 13:11:22  来源:  作者:

本报讯(通讯员胡鹏记者刘杰)我市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纠“四风”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扎实推进的要求,紧紧抓住“五一”节点,从宣传教育、制度约束、执纪监督等方面入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清廉过节。
筑牢思想“防火墙”。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节前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和正风肃纪行动的各项要求。充分利用党员会议、报刊杂志、宣传栏、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廉政宣传教育,营造遵纪清廉氛围。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牢固树立廉洁过节意识,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戴上制度“紧箍咒”。日前,市纪委专门下发《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提出“七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电子礼品卡等;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旅游和参与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或利用机关食堂搞“大吃大喝”;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将公务用车用于非公务活动。各单位将“七个严禁”传达到每名干部职工,领导班子带头遵守、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鲜明的态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弘扬清风正气。
高悬作风“监督剑”。为确保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落到实处,我市公布了24小时举报电话和邮箱,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和线索。同时,组织专门力量成立检查组,采取巡查抽查、专项督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在节前和节日期间深入全市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向“四风”问题亮剑,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通知》执行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相关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对顶风违纪者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态势。
 

责任编辑: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