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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14-04-30 09:59:26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牛勇见习生崔元戎)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乎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省政府食安办工作部署,我市按照《河北省农村食品市场整治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全面保证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督促经营者自律和强化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整改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解决我市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从3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排查、检查整治、总结验收等四个阶段。
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突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乡镇村为重点区域,规范食品的经营行为;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市场为重点场所,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以农村中小学为重点单位,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经营品种监管;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类及肉制品、酒类、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进行重点整治;以食品标签标识为重点,重点查处假冒伪劣、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山寨”、傍名牌以及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食品。
协同作战确保工作实效。市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市场服务中心等部门加大规范指导和执法检查力度,实行逐户、逐摊位、逐仓库的“拉网式”检查,按照“规范一批、查处一批、销毁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要求,使全市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和检查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和食品经营行为。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周边食品经营户的监管,严格检查农村中小学周边食品经营户的进货渠道、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经营条件。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加强跟踪监管。加大农村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力度,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通过整治行动,使农村经销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得到净化、农村食品消费安全得到保障。
整治行动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市食安办、食药监、工商、市场服务中心等部门要把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做到“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实行“网格化”监管,严格责任。对农村食品市场分区划片,每一个区、每一个片、每一个食品经营户都要明确监管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切实做到户户有人管,人人有责任。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大力宣传整治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件,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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